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度(2014修订)
发布人:jgdw  发布时间:2014-09-15   浏览次数:487

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作为

与否定报备制度

 

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度,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对职责规定或上级授权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办理;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或给予否定的事项,必须及时告知交办方或申办方,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制度。

一、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、主动地开展工作,对承担的工作或所办理的事项,要积极作为,能办的要马上办,不能办的要解释清楚。

二、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事项,主办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协调协办单位,协办者要积极配合主办者,不能消极等待,不得推诿、扯皮,更不能把矛盾和问题上交。

三、根据上级政策或规定不能办理或给予否定的事项,要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领导,并以同样方式向交办方、申办方说明。同时填写《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事项否定报备单》(见附件),以备查询。

四、对不积极作为、不经思考和请示,就擅作主张、草率否定交办或申办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,分别给予单位通报批评、机关通报批评、全校通报批评,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五、机关党委负责受理违反本制度的投诉,并会同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、监察处调查处理。

六、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。
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度》同时废止。

 

附件

 

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

工作事项否定报备单

报备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报备时间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

申办方

单位

承办方

单位

个人

个人

申办

事项

 

提交时间

       

否定情况及理由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


       日向上一级领导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汇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杏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