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作为
与否定报备制度
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度,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对职责规定或上级授权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办理;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或给予否定的事项,必须及时告知交办方或申办方,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制度。
一、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、主动地开展工作,对承担的工作或所办理的事项,要积极作为,能办的要马上办,不能办的要解释清楚。
二、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事项,主办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协调协办单位,协办者要积极配合主办者,不能消极等待,不得推诿、扯皮,更不能把矛盾和问题上交。
三、根据上级政策或规定不能办理或给予否定的事项,要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领导,并以同样方式向交办方、申办方说明。同时填写《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事项否定报备单》(见附件),以备查询。
四、对不积极作为、不经思考和请示,就擅作主张、草率否定交办或申办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,分别给予单位通报批评、机关通报批评、全校通报批评,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机关党委负责受理违反本制度的投诉,并会同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、监察处调查处理。
六、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。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度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
中国海洋大学机关工作人员
工作事项否定报备单
报备人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
申办方 | 单位 | 承办方 | 单位 |
个人 | 个人 |
申办 事项 | | 提交时间 | 年 月 日 |
否定情况及理由: |
月 日向上一级领导 汇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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